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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出台就业技能培训政策:学技能最高拿3000元补贴
发布时间:2019-04-24   一级建造师
今后只要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学习这些技能政府给予培训补贴啦!
 
青岛市人社局下发《关于做好就业技能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就业技能培训人员范围和条件、培训机构和职业(工种)以及培训补贴标准等内容,并首次将专项职业能力培训列入补贴范围,
 
将进一步促进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的提升,新政将于5月20日实行!
 
五类人员享技能培训补贴 
 
青岛规定了培训人员范围和条件,包括法定劳动年龄内,未就业且有就业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下列人员:
 
青岛市户籍贫困家庭子女(建档立卡的贫困劳动力和区市民政部门按规定认定的低保家庭人员);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下统称“高校毕业生”);
 
青岛市户籍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青岛市户籍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返乡农民工);
 
青岛市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含已在青岛市办理了失业登记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规定,上述人员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政府职业培训补贴,以后年度再次参加培训需为不同职业(工种)或同一职业(工种)提高层级培训。
 
承办政府补贴培训需申报签约
 
本市对承担政府补贴培训任务的机构实行申报签约制度。
 
依法设立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公办和民办的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具备职业培训资质的社会团体和企业等(以下统称“培训机构”),均可申请承担政府补贴培训任务。
 
培训机构组织开展政府补贴范围内人员的就业技能培训前,需向注册地或实际培训地所在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经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具备就业技能培训承接机构申报条件的,与其签订培训服务合同。
 
签订合同后培训机构可面向全市招生开展培训。
 
专项职业能力培训补贴800元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财政部门将根据青岛市产业结构调整、企业用工需求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等,确定政府补贴培训的职业(工种),并适时调整发布。
 
具体包括:《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职业(工种)的职业资格培训;
 
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范围内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等级培训(待国家、省出台有关政策后按要求实施);
 
国家、省公布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培训。
 
此次我市公布了车工等48个职业资格培训职业(工种)培训课时和补贴标准,最高享3000元的培训补贴;
 
同时,我市首次公布了专项职业能力培训目录和补贴标准,专项职业能力培训课时应不少于80课时,补贴标准统一按800元给予补贴。
 
据悉,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与国家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共同组成职业能力评价制度,是相互衔接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的组成部分。
 
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以推动技能扶贫和提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力为重点,为广大劳动者提供公共职业能力认证服务。
 
此次公布的专项职业能力培训,涉及家政服务、食品制作、汽车维修、手工艺品制作、服装设计与制作等多个行业,将进一步促进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的提升。
 
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直补个人 
 
拟参加政府补贴就业技能培训的人员,应通过青岛就业网进入“青岛市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先垫后补培训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要求,填写本人的培训需求信息,自主选择培训职业(工种)、等级和培训机构,由系统审核判断其是否符合培训补贴条件和职业(工种)、等级鉴定申报条件。
 
对系统审核通过的,应于培训申请后10日内到所选择的培训机构签订《就业技能培训协议》。
 
据悉,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实行“先垫后补”,由个人申领直补个人。
 
符合享受培训补贴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应在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证书后(参加职业资格培训的可在理论和实操双合格成绩公布后)12个月内,及时向申领补贴时户籍所在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提出申请;
 
非青岛市户籍人员向其在青岛市的常住地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