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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经济大纲易考知识点汇总2
发布时间:2019-07-18   一级建造师

【内容摘要】为使考生对考试有更好的把握,一级建造师考试网小编结合考试教材重点内容,为大家整理了建设工程经济考试章节重点资料汇总,希望对您的考试有所帮助!

1、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较低的确定资质等级。

2、投标禁止性规定: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串通;投标人以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投标人以非法手段骗取中标43、评标委员会;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招标人和中标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

4、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5、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4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6、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7、安全生产中从业人员权利:知情权;建议权;批评权和检举、控告权;拒绝权;紧急避险权;要求赔偿;获得防护用品;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8、安全生产中从业人员义务:自律遵规的义务;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危险报告义务。

9、安全生产监督方式:工会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公众举报监督;社区报告监督。

10、现场处理权:安全生产违法作业当场纠正权;对现场检查出的隐患,责令限期改正、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的职权;责令紧急避险权;依法行政处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