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好学通一级建造师网!
城市: 全国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湖北 江苏 安徽 山东 上海 浙江 江西 四川 广东 河南 重庆 贵州 辽宁 吉林 广西 陕西 海南 甘肃 黑龙江 更多
你的位置: 主页 > 考试科目 > 工程经济 > 正文
一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经济考点:对比审查法
发布时间:2019-07-18   一级建造师

对比审查法是当工程条件相同时,用已完工程的预算或未完但已经过审查修正的工程预算对比审查拟建工程的同类工程预算的一种方法。采用该方法一般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拟建工程与已完或在建工程预算采用同一施工图,但基础部分和现场施工条件不同,则相同部分可采用对比审查法。

(2)工程设计相同,但建筑面积不同,两一下程的建筑面积之比与两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量之比大体一致。此时可按分项工程量的比例,审查拟建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或用两工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造价、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各分部分项工程量对比进行审查。

(3)两工程面积相同,但设计图纸不完全相同,则相同的部分,如厂房中的柱子、屋架、屋面、砖墙等,可进行工程量的对照审查。对不能对比的分部分项工程可按图纸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