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三
背景资料
某大(2)型水库枢纽工程,由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泄洪洞、电站等建筑物组成,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根据合同约定,本工程的所有原材料由承包人负责提供,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原材料的采购与验收工作。
事件二:大坝基础工程完工后,验收主持单位组织制定了分部工程验收工作方案,部分内容如下:
(1)由监理单位向项目法人提交验收申请报告;
(2)验收工作由质量监督机构主持;
(3)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代表组成;
(4)分部工程验收通过后,由项目法人将验收质量结论和相关资料报质量监督结构核定。
事件三:堆石坝施工前,施工单位编制了施工方案部分内容如下:
(1)堆石坝主堆石区堆石料最大粒径控制在350mm以下,根据碾压试验结果确定的有关碾压施工参数有:15t振动平碾,行车速率控制在3km/h以内,铺料厚度0.8m等。
(2)坝料压实质量检查釆用干密度和碾压参数控制,其中干密度检测采用环刀法,坑深度为0.6m。
事件四:在混疑土面板施工过程中,面板出现裂缝,现场认定该裂缝属于表面裂缝,按质量缺陷处理,裂缝处理工作程序如下:
(1)承包人拟定处理方案,并自行组织实施;
(2)裂缝处理完毕,经现场检查验收合格后,由承包人填写《施工质量缺陷备案表》,备案表由监理人签字确认;
(3)《施工质量缺陷备案表》报项目法人备案。
问题:
1.事件一中,承包人在原材料采购与验收工作上应履行哪些职责和程序?
2.指出并改正事件二中分部工程验收工作方案的不妥之处。
3.事件三中,堆石料碾压施工参数还有哪些?改正坝料压实质量检查工作的错误之处。
4.改正事件四中裂缝处理工作程序上的不妥之处。
参考答案:
1.(1)采购要求: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将各项材料的供货人及品种、规格、数量和供货时间等报送监理人审批。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其负责提供的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并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2)验收程序:对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进行检验和交货验收,查验材料合格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并按合同约定和监理人指示,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测试,检验和测试结果应提交监理人,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 (1)由监理单位向项目法人提交不妥,应由施工单位向项目法人;
(2)由质量监督机构主持不妥,应由项目法人(或委托监理单位)主持;
(3)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代表组成不妥,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勘测、主要设备制作(供应)商、运行管理等单位的代表组成;
(4)报质量监督结构核定不妥,应报质量监督结构核备。
3. 振动频率、加水量、碾压遍数、干密度等。
干密度检测采用灌水(砂)法,试坑深度为碾压层厚。
4.(1)承包人拟定处理方案,经监理同意后再组织实施;
(2)裂缝处理完毕,经现场检查验收合格后,由监理单位组织填写《质量缺陷备案表》,各工程参建单位(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代表签字;
(3)《施工质量缺陷备案表》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