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建筑行业建筑企业有10万多个,从业者3500多万人的规模,任职于基本建设建筑项目施工总承包和工程施工管理的众多技术专业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在工程施工工程项目经理团队中,形成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规章制度十分重要。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2021年是9月11日、12日举行。
一、初始注册是否可以由朋友代办?
一般初始注册个人是不需要办手续的,只要把相关证件提供给企业就行了,剩下的就是企业去上报审批了。
目前只有浙江省有特殊规定,注册的时候要求建造师本人必须到场。
二、一级建造师需求量大
一级建造师是准入类证书,建造师是以专业技术为依托、以工程项目管理为主的懂管理、懂技术、懂经济、懂法规,综合素质较高的复合型人员,既要具备一定的理论水平,也要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对其综合素质要求比较高,
只有拿到证书后,才能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现在国家要求持证上岗,不招募无证人员。也就是说我国基建行业仍然拥有庞大的需求,对于持证人才的需求量也很大。
目前,我国建筑业施工企业有10万多个,从业人员3500多万,而这么庞大的队伍中,初始注册了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建造师接近200万人,其中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约60多万人,依然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
三、二级建造师证书跟一级建造师证书是否冲突?
如果二级建造师跟一级建造师是同一专业,那就只能用一个。
如果二级建造师证书已经注册,那要么就把二级建造师证书办理注销,然后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要么就把一级跟二级的注册在一起,那二级建造师证书会自动注销。
如果二级建造师证书跟一级建造师证书是不同专业,那把二级建造师证书跟一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一家单位就行了,这种情况下,这两个证书就只能在本省内使用了,不能跨省,所以还是建议把二级建造师证书注销。
四、告知承诺制报考有关规定
(一)除个别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外,其他所有相关人员均可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或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指在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行为(包括虚假承诺)尚在诚信记录期内的人员。
2.“不采用告知承诺制”,包括“不选择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和“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下同)。
(二)对于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的人员,相关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直接进行网上公示,无需再进行现场报考资格审核(个别有情况反映的除外)。
(三)对于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的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还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考后报考资格核查(以下称“考后核查”)。考后核查通过后,合格成绩需再进行网上公示。
(四)一旦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或“撤回承诺”,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提醒报考人员务必慎重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和“撤回承诺”,同时在网上报名选择时不要随意,以免误操作。
(五)在考前、考中、考后任何环节(如报名期间、打印准考证、考试、阅卷、注册等环节),若发现有不实承诺的,将根据不同阶段,作出取消当次考试资格、取消当次考试全部成绩,以及已取得的资格证书(成绩合格证明)无效等处理。
五、一级建造师到底有没有用:
建造师注册受聘后,可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在行使项目经理职责时,一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规定的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逐步由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但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能否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由建筑业企业自主决定。
拥不拥有一级建造师,决定了是否能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所以一级建造师,怎么会没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