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二
【背景资料】
某拦河闸工程最大过闸流量为520m3/s,工程施工采用一次拦断河床围堰导流,围堰断面和地基情况如图2-13所示。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依据水利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
实施意见”(水安监[2012]57号),项目法人要求各参建单位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一岗双责”和强化岗位、职工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生产的“四项措施”落实到位。
事件2:上游围堰背水侧发生管涌,施工单位在管涌出口处采用反滤层压盖进行处理。反滤盖层材料包括:块石、大石子、小石子、粗砂等,如图2-13所示。但由于管涌处理不及时,围堰局部坍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事故发生后,项目法人根据水利部《关于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提升水利工程质量的实施意见》(水建管【20l2]581号)规定的“四不放过”原则,组织有关单位制定处理方案,对本工程事故及时进行了处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事故处理后不影响工程正常使用和工程寿命,处理事故延误工期22d。
【问题】
1.说明本工程施工围堰的建筑物级别?分别指出图2-l3中①、②、③所代表的材料名称。
2.指出事件1中“一岗双责”和“四项措施”的具体内容。
3.根据《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水利部令第9号),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共分为哪几类?指出事件2的质量事故类别。
4.事件2中,围堰质量事故由项目法人组织进行处理,是否正确?说明“四不放过”原则的内容。
案例分析二
1.施工围堰建筑物级别:5级。
①为大石子、②为小石子、③为粗砂。
2.“一岗双责”是指对分管的业务工作负责;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四项措施”是指安全投入措施、安全管理措施、安全装备措施、教育培训措施。
3.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分为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特大质量事故。本工程质量事故为一般质量事故。
4.本工程质量事故由项目法人组织进行处理,正确。
“四不放过”原则的内容: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主要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补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